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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大而不倒会产生五大危害

发布日期:2013-07-31
  7月30日,银监会副主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王兆星在《中国 金融》杂志上撰文称,金融机构“大而不倒”会产生五大危害。
   
   这五大危害具体为:第一,会产生 道德风险鼓励投机与冒险,会严重威胁到金融安全。第二,“大而不倒”提高了外部监管与政府干预的难度和成本,监管容忍助长了系统性风险的积累。第三,“大而不倒”破坏了优胜劣汰 的市场机制,弱化了金融市场的约束功能和运行效率。第四,“大而不倒”最终演化为“大到不能救”,银行危机升级为主权债务危机。第五,“大而不倒”是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
   
   对于解决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问题,王兆星称,监管也面临着挑战,例如如何识 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巴塞尔委员会给出了五个维度,不过这并不全面。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导向涉及合理的市场结构与行业集中度等深层次问题;再次是完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是一项系统工程。最后一项挑战是,如何平衡金融安全与规模经济效率的关系。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还要处理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规避长期低效率反过来侵蚀金融安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