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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贷”有风险 大学生选择须谨慎

发布日期:2016-12-08

2015年11月以来,我市某高校多名学生被人利用校园贷款名义诈骗。经查,在某高校代理网络贷款业务的学生 王某自2015年3月初以来,以扩大自己业务和发展校园代理为由,请同学帮其做“网络贷款、手机分期”业务,承诺每单给予二三百元好处费,并保证由其负责每月分期还款。按照王某的约 定,学生们分别以个人名义办理网络分期购买手机及网络贷款业务,手机及贷款归王某处理(手机已低价卖出),截至2015年10月中旬,王某失联,分期还款均未还清。

 

2015年12月,吉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大学生个人信息办理网络贷款系列诈骗案件中,30余名大学 生被骗,涉案金额近50万元。2016年12月,王某涉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校园网贷”的危害

 

“一分钟申请 ,一天下款”。校园网贷申请门槛低、申请手续简单、放款速度快,为许多在校大学生勾画了“无限美好的生活”。大学生们接触超前消费类借款服务的同时,也暴露了风险意识匮乏、财商 低、信用意识薄弱等问题。加之各大校园贷平台信誉良莠不齐,给部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通过校园贷进行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使我省高校部分学生身陷“校园网贷”危机。

 

当前市面上大约有100多种校园贷平台,大致分为三大种类:一是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公司,能为学生提供无担保的信贷,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 业等。

 

二是传统电商平台,为学生提供的蚂蚁花呗和京东校园白条等分期付款金融服务。

 

三是网络借贷公司为学生 提供的信贷业务,也就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优分期等,部分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此类借贷是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重灾区,具有较大的现实危害性:

 

一是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不法人员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特点,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 薄利多销”,但实际上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我市某高校学生张某某在同学李某多次蛊惑、邀请下参加了微商活动。3月9日,李为张介绍了一个放贷公司,借款1.9万,一周本息共计还款 3.3万。一星期后,张某某不能还钱,又到第二个公司借款3.3万归还第一家公司,一周后需要还第二家公司5万。至4月23号,叠加共欠15万未还。

 

二是 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影 响学业。

 

三是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 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殃及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 的校园治安秩序造成重大危害。2015年6月,大学生王某贷款2200元买了一部笔记本电脑,2个月利息共210元。贷款到期时,接到几次催讨电话,王某申请延期一个月。还款时才知道逾期违 约金加上本金,已经上蹿到3380元。因学生未及时还款,电话打到辅导员那里。

 

四是不法人员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不法人员可能利用校园“ 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大学生在不良网贷中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1.大学生大部分都超过18周岁,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出现不良网贷大学生本人也有责任。

 

2.有的学生参与不良网贷实施了犯罪行为,侵害了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犯罪行为实施者无法还款、或根本就没想还款的情况下,实际上并没有参与网络借贷 的受害人,由于个人信息被滥用,造成无辜负债甚至卷入诈骗体系内。

 

3.实施校园创业的大学生有的把代理不良网贷作为创业项目,有的把不良网贷当成 合作伙伴,这种情形下,创业学生可能会由于不良网贷而承担赔偿责任。

 

警惕不良网贷,公安机关提三点建议

 

一是 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网贷之前要考量自身的偿还能力,留意合同的规范性以及详细条款。对公章等信息需要再三确认、比对以及仔细听取审核流程中客服人员的提示。要警惕和防 范打着“中介”或者“代理”名义自称可以提早放款、提现或者减免利息的人员。选择信誉度良好、操作流程规范、审核机制健全的大平台,切莫一味贪图福利诱惑而最终身陷骗局。同时要 加强个人信息管理,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去网贷,使自己无辜负债,甚至是背负法律责任。

 

二是高校要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要让学生知道哪 些权利受法律保护,以及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贷公司违法犯罪行为 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网贷公司的信贷行为,明确其网贷产品利息、还款方式以及不能还款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的书面告知义务等内容,更要严格明确网贷公司在执行放款前必须通知学生 父母,并确认学生父母的态度,否则网贷无效。同时,对网贷公司采取威胁、恐吓或非法拘禁的违法追债行为,要依法加大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