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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非公企业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6
各非公企业单位:
 
    2013年中级、高级职称评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  间:2013年7月19日――8月2日, 请各单位统一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  点:吉林市工信局创业服务处(市政府4号楼615室)
    三、评审费: 除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晋升高级经济师外,所有申报人员都需要参加答辩。中级:200元;高级:300元;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晋升高级 经济师300元;答辩费:100元。(注:评审费严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中规定的标准和项目 收取)
    四、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和所在企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动备案名册或社保局开具的关系证 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用u盘报 送电子版)。
    4.企业单位申请申报职称的红头文件。
    5.业绩报告。
    6.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2013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手写)。
    8.《2013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26份(电脑打印,并用u盘报送电子版)。
    9.继续教 育证原件(注:市人社局继续教育中心颁发,5年内3次学习)。
    10.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扫描件(注意不是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
    11.材料册一(注: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将复印件、扫描件及照片粘贴相应位置)。
    注:本人学历网 络查询信息证明复印件,在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网络查询信息复印件,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者“ 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
    12.原件、复印件分装2个档案袋,粘贴原件皮和材料册一皮。(注:评审表、一览表装入材料册一袋中)
    13.晋升各系列职称人员需根据《吉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评委会一览表》所列出的“委托工作部门”到相应的工作网站查询各专业具体要求。例 如:吉林省卫生厅、交通厅等。
    以上材料1-4项由企业提供,并指派专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材料后统一申报。
    五、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提交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副本不限)。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原件。
    3.申报人的劳动备案名册原件。
    4.2012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国税和地税证明)。
    5.201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6.企业及个人社会荣誉原 件。
    7.《非公经济高级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认定表》一份,手写。
    8.需提交复印件:1-6项按顺序复印 ,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复印件分装2个档案袋。
    注:根据吉林市人社局印发的《2013年度吉林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原则上各非公经 济组织只可推荐1名人选。
    六、“申报系列或专业”要严格按照《2013年吉林省高、中级工程师专业名称表》中列出的系列名称和专业名称填写。
今年新增设电力企业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针对我市发电和电力安装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服装设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
     七、关于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问题。今年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凡在我市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 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 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留学回国人才、博士后 研究人员以及我市重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同时打破学历、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限制,直接认定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人才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后,提交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并填写高层次人才认定表。
    八、关于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党政机关调 动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问题。该类人员到企事业单位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资历台阶和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限制。其中,受聘在所在 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符合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业绩成果条件的,可直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评审时按属地化管理,由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核准通过人员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并填写高层次人才认定表。
    九、对在我省科技研发和成果 转化中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请参阅吉林省人社厅、省科技厅联发文件《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填写《科技成果转化认定表》和《 吉林省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破格评聘表》。
    十、联系人:孙薇   于成       联系电话:62049715
 
 
附件:
    1. 关于印发《2013年度吉林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2. 2013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表(企业单位)
    3. 2013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
    4. 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 报评审材料册(一)
    5. 吉林省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6. 申报人员须提交的原件材料审查目录
    7. 2013年正常申报()系列()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8. 吉林省非公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9. 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 实施细则
    10. 吉林省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认定表
    11. 吉林省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破格评聘表
    12.高层次人才认定表
    13. 2013年吉林省高、中级工程师专业名称表
    14. 2013年吉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15.档案袋皮粘贴样式